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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师1名(具艺术碩士學位或讲师级以上)

专长:音樂劇肢体训练

工作内容:教學以及制作之协同與指导。

申请文件及手續:

(一)學位证書影本:大學(含)以上之學位证書(持国外學历者,应缴交已完成验证程序之學历证件,以及入出境管理局提供之入出境记录)。

(二)经历证件影本。

(三)身份证(或护照)影本。

(四)成绩单影本。

(五)着作目录或作品集一份。

(六)五年内担任主要角色或代表性的作品至少3出,应包括演出节目内容、演出证明、现場演出整場光盘。以上各项着作应符合教育部专科以上學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及以作品及成就证明送审教师资格审查范围及基准。

(七)履历表一份(附最近二吋照片一张)。

(八)以上文件,请挂号邮寄:「804高雄市鼓山区莲海路70 国立中山大學劇場艺术學系教評会」。(信封上请注明「应征兼任教职」)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13418日止。(以邮戳为憑)

联絡电话:07-52520003401   E-mailta@mail.nsysu.edu.tw

备注:经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試。如无适当人选,劇場艺术學系教評会有权决议暫缓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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