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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1名(具藝術碩士學位或講師級以上)

專長:音樂劇肢體訓練

工作內容:教學以及製作之協同與指導。

申請文件及手續:

(一)學位證書影本:大學(含)以上之學位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繳交已完成驗證程序之學歷證件,以及入出境管理局提供之入出境記錄)。

(二)經歷證件影本。

(三)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四)成績單影本。

(五)著作目錄或作品集一份。

(六)五年內擔任主要角色或代表性的作品至少3齣,應包括演出節目內容、演出證明、現場演出整場光碟。以上各項著作應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以作品及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範圍及基準。

(七)履歷表一份(附最近二吋照片一張)。

(八)以上文件,請掛號郵寄:「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 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學系教評會」。(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兼任教職」)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418日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電話:07-52520003401   E-mailta@mail.nsysu.edu.tw

備註: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劇場藝術學系教評會有權決議暫緩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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