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學程 (112學年度開設)
學程目的
音樂劇橫跨音樂、戲劇、舞蹈三個面相,需要透過整合性課程的架構,提供學生在各個專長的訓練,才得以建構音樂劇的專業表演能力。
除了建構「一個素材」,「三方工作」的模式架構,也加入文學、社會文化研究等面向的課程,來帶領學生從在地的人文情懷走向世界的全球性視野。
以校內現有的優質音樂劇創作團隊,來建構一個發展的平台,除帶領學生透過素材的學習、展演的準備來獲得人文視野的深化之外,更能藉由課程與展演的訓練,提供學生未來在就業上,有更多發展的面相與選擇。
建構中山大學成為音樂劇在南台灣的發展搖籃,常規化創作與展演,並以此作為一個交流的平台,讓南台灣的音樂劇發展,逐漸走出屬於自己的風格,並以邁向國際為目標。
修讀對象
本校學生,對音樂劇培訓與發展具興趣與潛能的學生
完成學程條件
本學程規定結業學分總數至少20學分,其中修習他系開設之學分數不得少於6學分。
除取得課程的學分之外,須參與一次校內音樂劇作品的展演。未來將推動與業界劇團互動、合作,期望能創造產學發展的空間,並將學生職場的實習與訓練納入學程結業條件之一。
學程負責人
劇場藝術系 林宜誠副教授
學程課程規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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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單位 |
課 程 名 稱 |
學分數 |
備註 |
核 心 課 程 |
劇藝系 |
音樂劇表演與製作(一) |
3 |
跨院選修 |
劇藝系 |
音樂劇表演與製作(二) |
3 |
跨院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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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音樂劇演唱技巧 |
2 |
跨院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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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音樂劇肢體訓練 |
3 |
跨院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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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專業模組課程〉學分數:11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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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修 |
中文系 |
語言、儀式與戲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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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系 |
英譯台灣文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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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系 |
文化研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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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學院 |
當代劇場藝術的價值與思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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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管所 |
展演藝術募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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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管所 |
展演製作與策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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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音樂劇風格探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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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基礎發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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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歌唱技巧(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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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藝術管理概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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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肢體開發(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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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藝系 |
肢體開發(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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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分數:至少 20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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