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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1名(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級以上)

專長:跨領域劇場藝術創作(具劇場製作經驗及全英語教學能力為佳)

工作內容:教學、研究與行政,以及製作之協同與指導。

申請文件及手續:
申請者請檢附以下文件以PDF電子檔(請勿設定保全、加密或保護密碼),
於截止日前寄至ta@mail.nsysu.edu.tw電子信箱。

1.個人履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含自傳及照片)
(2).聯絡地址、電話及聯絡人
(3).個人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4).展演著作等一覽表

2.五年內(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擔任主要創作者的作品至多5齣,
應包括公開發表之影音、節目冊或出版資料,請上傳雲端並提供連結。
如係數人合作完成,應書面具體說明參與部分,並由合作人簽章證明。
以上各項著作應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及以作品及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範圍及基準。

3.可開設課程表,教學大綱及教學經驗。

4.學位證書影本:大學(含)以上之學位證書
(持國外學歷者請同時提供入出境管理局提供之入出境記錄,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並附認證中譯本)。

5.最高學歷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並附認證中譯本)。

6.三封推薦信(需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國外推薦函請另附翻譯文件)

7.其他有利審查之證照、專長等文件

8.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必要時請提供正本複核)

※未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含)以上教師證書者,需配合外審作業,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應繳交 至多5齣不同且具代表性之文藝創作展演作品,各式作品應就其內容撰寫創作或展演報告,得合併為一份送審。
報告內容應提供具有系統創作思想體系之相關論述,並應包括創作或展演理念、學理基礎、內容形式、方法技巧(含創作過程)。送繳之作品資料應包括演出節目內容、演出證明、演出光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聯絡電話:07-5252000轉3401
E-mail: ta@mail.nsysu.edu.tw
聯絡人:劇場藝術學系辦 鍾宜春行政組員



本系網站https://ta.nsysu.edu.tw/ 

備註: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劇場藝術學系教評會有權決議暫緩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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