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學系學術主管遴選續聘及解聘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候選人資格:除須為專任教授外,尚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於相關學術領域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學術著作至少一篇(含期刊、專書論文或專書)。
(二)近三年至少有三場公開展演活動。
(三)其他學術、展演或產學合作優良表現。
三、本遴選委員會自公告日起,接受以下方式擇一登記或推薦
(一)具候選人資格者自行登記 或
(二)由本系三位專任教師連署推薦 或
(三)由遴選委員會逕行推薦
四、應檢具資料
‧個人履歷資料(含學經歷資料、學術成就、行政經驗、著作目錄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對本系整體發展之卓見(1至2頁)
‧如非本校教授,須經本校三級教評會依本校新聘教師程序審議。
登記與送達截止日: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
收件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學系
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收
五、聯絡方式:
系辦鍾小姐,電話:07-5252000轉3401,E-mail:ta@mail.nsys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