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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學系學術主管遴選續聘及解聘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候選人資格:除須為專任教授外,尚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於相關學術領域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學術著作至少一篇(含期刊、專書論文或專書)。

(二)近三年至少有三場公開展演活動。

(三)其他學術、展演或產學合作優良表現。

三、本遴選委員會自公告日起,接受以下方式擇一登記或推薦

(一)具候選人資格者自行登記  或

(二)由本系三位專任教師連署推薦  或

(三)由遴選委員會逕行推薦

四、應檢具資料

‧個人履歷資料(含學經歷資料、學術成就、行政經驗、著作目錄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對本系整體發展之卓見(12頁)

‧如非本校教授,須經本校三級教評會依本校新聘教師程序審議。

登記與送達截止日:1131016(星期三)下午17:00

收件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

國立中山大學劇場藝術學系

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五、聯絡方式:

系辦鍾小姐,電話:07-52520003401E-mailta@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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