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1名(具藝術碩士學位或講師級以上)
專長:肢體開發
工作內容:教學以及製作之協同與指導。
申請文件及手續:
申請者請檢附以下文件以PDF電子檔(請勿設定保全、加密或保護密碼),
於截止日前寄至ta@mail.nsysu.edu.tw電子信箱。
1.個人履歷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含自傳及照片)
(2).聯絡地址、電話及聯絡人
(3).個人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4).展演著作等一覽表
2.五年內(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展演創作公開發表之影音、節目冊或出版資料,請上傳雲端並提供連結。
3.可開設課程表,教學大綱及教學經驗。
4.學位證書影本:大學(含)以上之學位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同時提供入出境管理局提供之入出境記錄,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並附認證中譯本)。
5.最高學歷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並附認證中譯本)。
6.三封推薦信(需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國外推薦函請另附翻譯文件)
7.其他有利審查之證照、專長等文件
8.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必要時請提供正本複核)
※未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含)以上教師證書者,需配合外審作業,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應繳交至多5齣不同且具代表性之文藝創作展演作品,各式作品應就其內容撰寫創作或展演報告,得合併為一份送審。
報告內容應提供具有系統創作思想體系之相關論述,並應包括創作或展演理念、學理基礎、內容形式、方法技巧(含創作過程)。
送繳之作品資料應包括演出節目內容、演出證明、演出光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聯絡電話:07-5252000轉3401
E-mail: ta@mail.nsysu.edu.tw
聯絡人:劇場藝術學系辦 鍾宜春行政組員
備註: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劇場藝術學系教評會有權決議暫緩聘用。